识趣相 江湖杂谈 第3谈

吃霸王餐的,不一定都是霸王

—— 失业率都不让公开了


立秋好几天了,羊汤终于替代了小龙虾,开始热腾腾地上桌。

大状正顺着碗沿往嘴里吸溜,突然停下来,自言自语地说,你说是人老了变坏,还是坏人变老了,还是他妈的这个世道把人逼上了吃白食的路。

我筷子悬在半空,说你这是又碰见什么牛鬼蛇神了?

大状拿纸巾擦擦嘴,说不是牛鬼蛇神,是个半大老头,吃“霸王餐”吃成了我们那片儿的“名人”。现在好了,进去了,寻衅滋事。摊上我做法律援助,得替他辩护。


案发现场监控(图源网络,侵删)
案发现场监控(图源网络,侵删)

他说这人姓严,在山南边一带活动,秃顶白发,人也佝偻,就显着蔫蔫的。策略极其“佛系”——找那种忙忙碌碌的小馆子,点个快餐、盖饭,吃饱喝足了,抹抹嘴,不找茬往饭里丢虫子,不耍横往地上躺出溜,不装傻手底下直哆嗦,就坐着空碗前面,对老板来一句:“没钱。”

店主得讲文明啊,能吵吵就不要动手。

民警就得出警。

老头两手一摊:我没钱,你们关我呗?

金额就几十块钱,为这事儿拘他?不值当。也只能按纠纷调解,教育几句,散了。

就这么着,他从这家吃到那家,前前后后,有明确报警记录的,34家店。

我听到这儿,说啥——34次报警,34家不同的店?

大状点点头:是有报警记录的34家,那些没报警的呢?只不过他每家店只去一次,绝不吃回头草。

我说嘿,这老头,还真有点盗亦有道的意思。知道薅羊毛不能逮着一只薅,把人薅急了真跟他拼命。

大状笑了,筷头像枪花似的点着我:盗亦有道?人家店家也得让他进第二次门。这老头就是倚老卖老、为老不尊,吃准了每次就几十块钱,店家犯不上为这点事儿打官司、花时间、生闲气。多数人骂两句“赤佬”,就当打发叫花子了。

他顿了顿,声音低了些:民警去查的时候,有些小老板说,看他一把年纪了,穿着也破旧,算了,当积个德,施舍他一顿饭。还有的说,报警没用,警察来了也就调解,回头他更记恨你,算了。

**你看,**有人是可怜他,有人是怕麻烦。这老头,吃准了“算了”的心态。


我说那他的家里人不管?

大状摇摇头:家里情况不太清楚,基本是独来独往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——他不是真不懂法,也不是真不要脸。

我说你这是两点——展开说说。

大状说:一开始抓他的时候,他嘴硬,不承认吃过那么多家。后来民警把那34家店的报案记录、监控截图一张张摆在他面前,他才耷拉下脑袋认了。他如果真觉得“吃白食天经地义”,他一开始就不会否认。他否认,说明他知道这事儿违法、丢人。

但他为什么还干?因为不干,他饿。

我又问:那他为什么不找个活儿干?六十郎当岁,正是出来闯的时候——扫大街、看大门,总能挣口饭吃吧?

大状摆摆手:你那是想当然。六十多岁,正规单位谁要?没技术、没文化、没健康证,保洁保安都要五十以下的。打零工?现在多少年轻人都找不到活,哪儿轮得到他。再就业?再就业的机会怎么能轮得到他。

我说,倒也是,失业率都不让公开了。

图源网络,侵删
图源网络,侵删

我把碗一推,说那你给我捋捋——之前34次都没处理,为什么这次就给办了?

大状笑了:问得好。倒不是为了罚钱,也谈不上打黑除恶。是因为积案太多了。34次报警记录,堆在案头,哪天真有人较真了,这就是“多次寻衅滋事”、“情节严重”的铁证。法律不追究的时候,所有事儿都是“鸡毛蒜皮”;法律一追究,这些都是“犯罪构成要件”。

他说这老头被抓的时候,一大早还睡着呢,就给搁窝里掏出来了。他大概也没有想到,多半辈子都没事儿,怎么睡着睡着觉,就给逮起来了。

他以为“算了”是常态,他不知道“算了”的尽头,是“算账”。

我拿起勺子,把最后几口羊汤喝完,说这案子听得,既有错也可恨,还有点莫名其妙的憋屈。

大状也沉默了一会儿:是啊,你看这整个链条——他无赖,也许这是他最简单的路;他每次只坑一家,算是给自己留点底线;那些老板有的可怜他,有的怕麻烦,成了他活下去的“纵容犯”;基层民警一次次出警,一次次调解,又浪费警力,又解决不了他一辈子的吃饭问题。最后,34次“算了算了”叠在一起,把“寻衅滋事”这个罪名算是给坐实了。

他说,法律都给了店家和老头儿一个交代,只是交代完了,老头还得出来,他下面那顿饭,还得找地方吃。

备注:本文素材来源为《一句“没钱”,拒付餐费34次!常州警方抓获一专吃“霸王餐”男子》(https://www.cqcb.com/news/1530/2026-08-21/6203956.html),全文内容为艺术加工。一家之言,贻笑大方,如有侵权,先道歉,即删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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